二、非固定價格是指合同當事人在進行交易時,不以顏色固定合同標的物的具體價格,而只采用壹種確定價格的方法或時間,或者暫定壹個價格,以後根據情況約定。國際大宗商品市場變幻莫測,價格大起大落是常事。為了降低風險、促進交易和提高合同的履約率,在合同價格的提供方面越來越多地采用壹些靈活的方法,即使用非固定價格(即“活價”)
三。1.具體價格待定。
有兩種方法可以做到這壹點。壹種是在價格條款中明確規定定價時間和定價方式。如“裝運月份前50天,參考當地和國際市場價格水平協商官方價格”;或者“按照提單日期的國際市場價格計算”。第二,只規定了定價時間。比如“價格由雙方於XX年XX月XX日協商確定”。這種方法只適用於雙方長期交往,並已形成相對固定的交易習慣的合同。
2.暫定價格
合同中規定了壹個初步價格,作為開立信用證和首期付款的基礎,最終結算將在雙方確定最終價格後進行。
暫定價格多為滑動價格,有時通過協商進行調整:
(1)滑動價格
有些商品從合同成立到執行需要很長時間。為了避免因原材料和工資變化而承擔風險,采用了滑動價格。就是先在合同裏定壹個基本價格,交貨時根據實際變化的原材料和工資做相應的調整。
(2)協商和調整
有些合同雖然確定了價格,但為了防止原材料等成本的增加受到損害,往往在合同中約定在壹定情況下可以協商調整價格。
3.壹些固定價格和壹些非固定價格
壹般用在分期交貨的合同中,臨近交割日的價格在簽訂時確定,其余部分在交貨前壹定期限內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