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妳所說的情況,非法從事證券類業務活動是指未經證監會批準,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1)證券、期貨經紀;(2)證券、 證券投資基金 、期貨投資咨詢;(3)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4)證券承銷與保薦;(5)證券資產管理;(6)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管理;(7)證監會依法認定的其他非法證券類業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