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貪局招聘工作人員時,報名參加考試。筆試通過後,還要經過面試、體檢、政審,然後才能入職。類似於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
2、從檢察院內部人員通過工作調動進入反貪局。
反貪汙賄賂局的職權主要是辦理國家機關貪汙、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的偵查工作。反貪汙賄賂局對舉報中心或其他渠道提供的線索進行調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有署名投訴人的,應當告知投訴人不予立案的理由。反貪汙賄賂局是法定的偵查機關,具有明確的法律授權、偵查權力、專項偵查工作和強制措施。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反貪部門依法對國家工作人員貪汙、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進行立案偵查。
反腐倡廉,又稱“懲貪倡廉”。即反對腐敗,倡導廉政。政治倫理術語屬於政治道德的範疇。廉政建設的基本內容。思想道德建設的集中體現。說老實話,壹定要反腐,反腐才能老老實實,無論古今中西。中國* * *產黨始終堅持“反腐倡廉”,特別是在經濟體制轉型的改革開放時期,更是把“反腐倡廉”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行動綱領。大力加強縣級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設和組織建設,在這方面作出了壹系列規定。比如,要求縣級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成員政治立場堅定,黨性原則強,政治敏銳性增強;規定縣級紀委是同級黨代會選舉產生的領導機關,其書記為同級黨委的副處級幹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百八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交易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單獨或者串通,集中資金、股權或者地位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交易證券、期貨;
(三)在其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買賣證券,或者自行買賣期貨合約。
(四)以成交為目的,頻繁或者大量申報買賣證券、期貨合約,並撤銷申報;
(五)利用虛假或者不確定的重要信息,誘導投資者交易證券、期貨。
(六)對證券、證券發行人、期貨交易標的的披露作出評論、預測或者投資建議,同時進行反向證券交易或者相關的期貨交易;
(七)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壹百八十三條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壹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國有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和國有保險公司委派到非國有保險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壹百八十四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在金融業務活動中,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壹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國有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和國有金融機構委派到非國有金融機構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壹百八十五條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或者客戶資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國有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國有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國有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國有金融機構委派到前款規定的非國有機構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壹百八十五條之壹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違反信托義務,擅自動用客戶資金或者其他委托、托管財產,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和其他公共基金管理機構以及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違反國家規定運用資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