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賬戶,即企業銀行結算賬戶,是為企業法人、非企業法人和個體工商戶辦理結算業務的賬戶,可以有效保障資金安全。公司賬戶分為基本存款賬戶、壹般賬戶、臨時賬戶和專用賬戶。
基本賬戶是存款人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壹個企事業單位只能在壹家銀行開立壹個基本賬戶。儲戶提取工資、獎金等現金只能通過基本存款賬戶辦理。壹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貸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賬戶以外的銀行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該賬戶可以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存款,但不能辦理現金支取。
專用存款賬戶是存款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專項管理和使用其專用資金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專用存款賬戶用於辦理專用資金的收付,允許提取現金的專用存款賬戶必須經過審批。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預算外資金、糧棉油收購資金、單位銀行卡備付金、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收入匯出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單位黨、團、工會組織經費以及其他按規定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臨時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臨時需要,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用於辦理臨時機構和存款人臨時業務活動產生的資金收付。從臨時存款賬戶提取現金,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壹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所得組織(以下簡稱企業)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不適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