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經營過程中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應向采購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采購單位或勞務接收單位承擔的稅費、采購方支付的包裝費和各種運雜費。此外,在銷售折扣的情況下,還應考慮商業折扣和現金折扣等因素。
增值稅和購置稅的區別如下:
1,汽車增值稅和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範圍和對象不同;
2.購置稅是車主在獲得汽車後繳納的稅。采購、進口、獎勵等。只要取得汽車所有權就需要繳納;
3.增值稅是汽車銷售後向汽車經銷商征收的壹種稅,針對的是汽車經銷商。
增值稅征收的特殊項目如下:
1,商品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商品期貨提交增值稅,在實物交割環節繳稅;
2.銀行出售金銀的業務;
3.當鋪老板賣死貨;
4.寄售業務銷售客戶寄售的商品;
5.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生產、經銷集郵品和銷售集郵品。
綜上所述,預付運費可以分為兩種情況:壹種是承運公司向買方開具發票,賣方企業將承運公司開具的發票轉給買方;另壹種是承運公司直接向賣方企業開具發票,買方將賣方支付的運費支付給賣方企業。由於運輸服務的發票不同,兩種代墊運費的增值稅處理也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
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