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的薪酬由股東大會決定,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大會有權選舉和更換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董事、監事的報酬,審批董事會的報告。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零九條:董事會設董事長壹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