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電力市場交易類型包括電能交易、輸電權交易、輔助服務交易等。
第八條 電能交易按照合約交易、現貨交易、期貨交易等方式進行。
電能合約交易,是指電力市場主體通過簽訂電能買賣合同進行的電能交易。電能買賣合同約定的電價,可以由雙方協商形成、通過市場競價產生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電能現貨交易,是由發電企業通過市場競價產生的次日或者未來24小時的電能交易,以及為保證電力供需的即時平衡而組織的實時電能交易。
電能期貨交易,是指電力市場主體在規定的交易場所通過簽訂期貨合同進行的電能交易。電能期貨合同是指在確定的將來某時刻按照確定的價格購買或者出售電能的協議。
電能交易以合約交易為主、現貨交易為輔,適時進行期貨交易。
第九條 電力市場具備規定的條件,並經電力監管機構批準,可以進行輸電權交易、輔助服務交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