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應當持續符合以下風險監管指標標準 :
(壹) 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
(二)凈資本與公司風險資本準備的比例不得低於100% ;
(三) 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不得低於20% ;
(四)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例不得低於100% ;
(五)負債與凈資產的比例不得高於150% ;
(六) 規定的最低限額結算準備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