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控互聯網 貸款 業務風險,《辦法》重點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規範。壹是明確互聯 網貸 款小額、短期的原則,對消費類個人信用貸款授信設定限額,防範居民個人杠桿率快速上升風險。
對於期限超過壹年的個人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商業銀行至少每年對該筆貸款對應的授信進行重新評估和審批。
二是加強統壹授信管理,防止過度授信。
三是加強貸款支付和資金用途管理。貸款資金用途應當明確、合法,不得用於購房、股票、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和資產管理產品投資,不得用於固定資產和股本權益性投資等。
四是對風險數據、風險模型管理和信息科技風險管理提出全流程、全方位要求。五是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監管機構對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建立數據統計與監測機制,並可根據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情況、風險水平等因素提出審慎性監管要求,嚴守風險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