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資金用於股市炒股,以消費貸款的名義申請貸款是違法的。根據《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18條規定,金融機構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從事證券、期貨投資或者其他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不得為證券、期貨或者其他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提供信貸資金或者擔保,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從事非自用不動產、股權、實業等投資活動。另外,股市也有風險,可能是貸款投機導致的巨額債務。
在銀行技術手段的監管下,如果申請了消費貸款,用於股市投資,銀行會發現。雖然名義上沒有太大的後果,但是這種不誠信的行為會被銀行記錄下來,接下來的貸款可能會更加困難。
如果只是正常的借貸融資,沒什麽好擔心的,但是如果妳想通過這種方式藏錢避債,只要貸款到期,所有資產都在跟蹤範圍內。
約定貸款用途的,視為挪用貸款,銀行有權提前收回貸款,並要求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壹般來說,只有兩種方法:壹種是銀行間交易;二是現金存取款。前者增加了查詢難度,但還是有賬可查。後者沒有記錄,但大額現金存取可能被視為可疑洗錢交易。壹大筆錢肯定會被註意到。不借錢投資股市是非常危險的。
擴展數據:
銀行如何監控股票市場的貸款投資;
銀行聯合證券公司、投資者和相關企業,增強各方風險意識,同時根據不同股票設定的不同質押率和股票市值,做出科學判斷控制風險。
銀行要檢查銀行信貸資金進入股市的規模和途徑,通過同業拆借監測完善統計制度;銀行系統也將加強與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監會的合作,以減少“盲區和誤解”。
將貸款債務轉換為股票:
隨著金融業的不斷發展,許多中小企業面臨著融資困難和經營困難。為了解決債務問題,現在有壹個方案叫債轉股,可以有效的為銀行降低風險,壹方面回收資金,企業也可以解決暫時的資金困難。
例如:
假設甲公司向乙銀行借款654.38+00萬元,因各種問題逾期。A公司可以有兩個好的選擇:破產或者債轉股。
(1)選擇破產:經過破產程序,B銀行可以獲得1萬元的債務償還,拍賣後將用於債務償還等方面。
(2)債轉股:B銀行可重組債權654.38+00萬元,再以400萬元出售給資產管理公司C。資產管理公司C通過債轉股成為A公司股東(即以400萬元持有A公司50%的股權)。此後,A公司經營狀況好轉,資產管理公司C將其持有的50%股權以600萬元出售給D公司。
這樣,最後的結果有以下兩種情況:
結果1:A公司通過壹系列債權轉讓獲得資金,最終存活。銀行B收到還款400萬元,資產管理公司C賺取差價200萬元。
結果二:A公司最終進入破產程序,C資產管理公司僅追回654.38+0萬元。
結論:總之,這種債轉股方式只適合未來發展好,但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企業。如果他們選擇債轉股,在壹定程度上會各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