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爾森的話並非言過其實,兩房擁有5萬億左右美元的住房抵押貸款,發行了5萬億美元的債券,其中3萬億在美國投資者手中,1萬多億元在外國政府及投資者手裏,如果“兩房”危機繼續蔓延,全球金融市場將遭到重大沖擊。因此,美國政府救助“兩房”的實際目的是為了維護美國金融穩定,挽救投資者對美國各種債券的信心。例如:美國政府在宣布救“兩房”的同時,還宣布美國財政部擁有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在公開市場購買“兩房”MBS(抵押支持債券)的權利,還計劃買進“兩房”發行的抵押貸款支持證券,以便降低購房者的信貸成本。為此,美國財政部還將設立壹個投資基金,用於在公開市場購買“政府資助機構”的MBS。
壹、“兩房”是美國政府反住房金融危機的產物
兩房本身是政府反住房危機的產物,起源於20世紀30年代的大蕭條。
對於美國的銀行也而言,住房抵押貸款舉足輕重,在20世紀80年代之前,銀行業的50%左右的資產是住房抵押貸款,該資產的收益率高低直接影響到銀行的經營狀況。在影響住房抵押貸款收益率的因素中,利率的變動最重要。在20世紀30年代大蕭條後,美國的銀行業受到“Q條款”的約束,存款利率是受到限制的。美國政府對銀行存款利率進行限制的目的是為了保護銀行的盈利水平,因為住房抵押貸款期限長,且以固定利率為主,如果讓存款利率任意浮動,數以千計的商業銀行和儲蓄貸款機構將面臨巨大的利率風險。例如,20世紀50年代的住房抵押貸款利率只有5%左右,而到70年代高通貨膨脹時期存款利率曾經超過了15%,銀行在50年代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到70年代將面臨負收益。
但控制存款利率並沒有使銀行擺脫危機,在20世紀70年代高通貨膨脹時代,美國市場利率大幅度上升,國債收益甚至超過了10%,遠遠高於“Q準則”規定的最高限,國債收益率高於存款利率的結果是銀行存款流向債券市場,資本市場繁榮而銀行萎縮,這就是所謂的“脫媒”現象。例如,1966年第三季度,短期國債利率為5.38%,而儲蓄機構向定期存款支付的利率只有4%,在該季度從儲蓄機構流出的資金達7.26億美元,而在之前的4年中,平均每個季度的流入資金有22億美元。資金的大量流失使銀行和儲蓄機構無錢可貸並出現流動性危機。
因此,大蕭條後如何增加住房金融市場的流動性成為美國金融領域的重大問題,房利美、房地美由此誕生。它們的主要業務領域是住房抵押貸款市場,它們從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購買住房抵押貸款,然後發行債券融資,由於它有政府的信用做支撐,它發行的債券等級僅次於國債,融資成本很低,它通過購買其他金融機構的住房抵押貸款的方式為住房金融市場提供流動性,實際充當著美國房地產金融市場中“中央銀行”角度。
二、“兩房”危機給我們的警示
以“兩房”為主的美國住房金融體系的精巧設計曾經令無數學者贊嘆不已,這個體系也是美國以市場為主導的金融機構的重要標誌。該體系的巧妙之處在於通過“兩房”這個中介使美國房地產金融的風險被分散到全球投資者頭上。這個機制在它創立之後的半個多世紀裏壹直運行良好,歷經了60年代金融“脫媒”的考驗、70年代美國經濟滯脹的打擊和80年代儲貸危機的洗禮。但遺憾的是,這個精巧的設計卻沒有能夠經得起“次貸危機”的沖擊,原因何在?這其中有哪些道理對我們有警示意義?
警示之壹:任何房地產金融設計上的技巧所起的作用都是有限的,真正確保房地產金融穩定的良方只有壹條,那就是應該努力控制房地產價格的上漲速度
次貸危機的根源就是房價的下跌,但房價下跌的起因是房價的大幅度上漲,因此,沒有房價的大幅度上漲就沒有“次貸危機”。要防止房地產金融危機發生,最重要的是要防止房地產價格出現快速上漲。
這些道理並不復雜,其難點在於政策制訂者的短期行為如何克服。以美國為例,2001年後美聯儲壹定知道將利率降到1%的後果,但還是這樣做了,為什麽?說白了就是為了克服當時眼前的經濟下滑的風險,是為了自己短期的政績。如果沒有利率的大幅度降低,就不會有房地產市場的繁榮,但也不會有現在的“次貸危機”。將次貸危機的責任算在格林斯潘的頭上是有道理的。
我國的房地產同樣存在過快上漲的隱患,2004年後很多城市的房價出現了翻番上漲,這樣的上漲壹定是不正常的。尤其值得關註的是,很多地方政府出於短期政績的考慮,喜歡推高地價、房價,成為房地產泡沫的最重要的制造者,為我國的房地產金融風險埋下了很大的隱患。
警示之二:房地產與金融是壹對孿生兄弟
從美國的金融發展歷史及“次貸”危機的發展過程中,我們看到了房地產與金融之間日益密切的聯系,房地產與金融業之間已經成為“壹損俱損,壹榮俱榮”的關系。因為:其壹,大公司的融資越來越依靠資本市場,房地產成為銀行及其它金融機構的主要業務領域,結果是美國的銀行業高度依賴於住房按揭貸款;其二,房地產業在GDP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在美國的GDP構成中房地產業超過制造業,占14%左右,房地產領域的風吹草動自然會引起經濟的巨大波動,進而導致金融市場的不安。
另外需要強調的是,自2001年以來,美國房地產市場的投機之風太盛,在金融產品創新的美麗光環之下美國的金融市場中出現了很多專門為房地產投機者設計的產品,“次貸”就是最典型的代表。既然是投機者,他們對價格的變動當然十分敏感,當房地產價格出現下跌,越來越多的借款者選擇了違約。於是整個信用體系出現了崩潰,使得次貸危機的影響超過了20世紀30年代大蕭條以來歷次房地產危機。
我國的商業銀行與房地產行業的關系同樣越來越密切。1998年時,我國的住房抵押貸款只有區區400億元人民幣,到2007年底,住房抵押貸款余額增加到3萬多億元人民幣,還有2萬多億的房地產開發貸款和土地開發貸款,與房地產直接相關的銀行資產就有5萬多億,還有無數小公司的貸款是以不動產作為抵押物的。因此,我國房地產行業的興衰成敗直接影響到金融業,房地產行業的波動風險會直接演變為金融風險。
警示之三:金融的過度發展會增加金融體系的風險
從金融發展的規律看,新的金融產品和市場的產生壹般緣於分散或規避風險的需要,但金融的過度發展可能會增加金融的系統風險,尤其是金融衍生產品的發展。
道理也並不復雜,因為金融的任何環節都以信用作為前提,而信用在利益面前是脆弱的,尤其在暴利面前。因此,當市場出現暴利的機會時,維持市場正常運轉的每個環節的信用都會被動搖。在現代金融市場中,金融產品創新層出不窮,非專業人士很難真正理解其中的風險,信息的不對稱為信用的喪失披了壹層美麗的外衣。例如,在次貸產品打包出售的過程中,有壹個環節是信用評級,評級公司給金融產品出評級報告的過程是以市場對評級公司的信用為基礎的,但由於巨大的商業利益的考慮,評級公司放松了對這些產品的風險的估計。這只是眾多環節中的壹個,每個環節都有可能出現信用喪失,系統風險必然日積月累。
從總體上看,我國的金融發展滯後,但同樣容易出現金融過度發展的問題,在金融發展過程中不少人追求“新”與“洋”,實際都是為了自己的小集團和小圈子利益。資本市場的融資融券和指數期貨就是典型的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