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造謠有三種法律責任。1,民事責任;散布謠言侵害公民個人名譽權或者侵害法人商譽的,根據我國《民法通則》規定,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的責任。2.行政責任: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尚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予以拘留。3.刑事責任;《刑法》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預警信息,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故意而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擲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威脅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