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簽中的名稱、產地、重量、質量等。商品的,應當包括商品的生產日期或者包裝日期;(2)屬於無等級要求的初級農產品的,可以不在標簽中標註該商品的質量等級信息。(3)需要包裝的農產品,應當使用附加標簽,如標識卡、標識袋或者說明書等,標明商品的名稱、產地、生產時間等內容。(4)標簽中使用的文字應當用規範的中文書寫,並應當準確、醒目、清晰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