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式不同:累計浮動盈虧=(賣出成交價-當日結算價)×賣出量。持倉盈虧=歷史持倉盈虧+當日開倉盈虧。
3.指標不同:浮動損益是壹個風險指標,壹個未實現的損益,反映的是貨幣在交易日存在的盈利機會和虧損風險。
擴展數據:
註意事項:
1,大部分期貨交易時間只有幾個月,市場繼續或維持當前趨勢的可能性大於50%且小於等於95%,虧損大部分情況下符合或然性規定。
2.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最簡單的方法是確定期末相關結算報表上的頭寸損失金額。這樣,頭寸損失確認為預計負債後,可以抵扣以前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從而緩繳或少繳所得稅。
3.如果企業在未計入頭寸虧損時盈利,但計入頭寸虧損後,預計下壹年度不會盈利,企業可以提前用預期負債沖減,從而少繳納當年已實現盈利的所得稅。
4.持有頭寸有收益時,由於沒有相應的預計負債,不符合或有項目確認為資產的條件,只需在會計期末的會計報表和附註中披露,從而延遲繳納所得稅。
5.頭寸損益不符合確認條件的,應視為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不做會計處理,只需按有關規定披露或不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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