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購買過期商品可以索賠,具體如下:1。消費者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並要求生產者或者銷售者支付商品價款的3倍。2.消費者購買過期食品,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損害賠償和10倍價款。當他們購買過期食品時,他們可以憑購物憑證向經營者索賠。食用過期食品造成消費者人身損害的,應當依法追究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的賠償責任。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賠償損失外,可以向生產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如果消費者購買了過期產品,可以要求商家退換貨或者去商家索賠。經營超過我國法律規定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賠償損失外,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賠償金額不足壹千元的,為壹千元。
接受消費者賠償請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接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壹百四十八條。消費者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可以向經營者或者生產者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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