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找超市協調。在協調上,要註重細節,以理服人,以證服人。
3.要求更換或賠償。
4.維權投訴。和超市溝通也沒有結果。可以打電話給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投訴。
5.立即報警,避免糾紛。
6.去法院起訴。如果超市壹直拒絕配合溝通,不認為自己有錯。這時候妳可以去法院起訴,法院會依法作出判決。
壹、超市賣假貨的賠償標準
留著賬單。買了假貨可以要求退壹賠三。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明知產品存在缺陷而生產、銷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嚴重健康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因銷售者的過錯造成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十三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賠償。因生產者原因造成產品缺陷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
二、如何舉報超市賣的假貨?
可以向當地工商局舉報,也可以撥打當地熱線12315。
12315通話要求:
(1)當妳的權益受到侵害時,被申請人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轄;
(2)當妳在消費過程中權益受到侵害時;
(3)發現假冒偽劣商品和制造假冒偽劣商品的“窩點”時;
(4)當妳發現虛假廣告,欺騙消費者時;請撥打12315舉報投訴,我們會幫您調解糾紛。如發現有違規行為,我們將依法查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並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二)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三)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過期、變質的商品;
(四)偽造商品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
(五)銷售的商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經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
(六)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的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七)拒絕或者拖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對銷售的缺陷商品或者服務采取停止、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的;
(八)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
(九)侵犯消費者的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者依法應當保護的消費者個人信息權;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消費者權益應當受到處罰的情形。
經營者有前款規定情形之壹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處罰機關應當記入信用檔案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