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纏理論的核心是結構和層次。層次不清,就編糾纏論。首先說說中心,趨勢,水平。壹般來說,級別忽略了它的屬性。先問問自己,什麽水平?糾纏理論中所說的層次包括中樞層次和趨勢層次,其中趨勢層次由趨勢所包含的最大中樞層次的層次決定,中樞層次的層次就是這個趨勢的層次。所以核心是樞紐的級別,而樞紐的級別是由構成樞紐的子級別趨勢的級別決定的。
所以中心和趨勢是以遞歸的方式相互定義的,類似於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肯定會有人問,先有樞紐還是先有趨勢?為了打破遞歸的定義,通常要給出初始條件A0,在給出糾纏遞歸公式時也是求解的。所以,可以肯定的是,先有樞紐,再有趨勢,也就是最底層的樞紐是什麽?糾纏大師經過多方考慮,最終決定了壹個相對安全的方式,那就是用線段構造最低級的中心,從中可以遞歸計算出趨勢、更高級的中心和更高級的趨勢。
那麽,中心和趨勢是什麽關系呢?首先必須明確,中心和趨勢不是壹回事。中樞是趨勢的壹部分,趨勢分為盤整和趨勢。盤整和趨勢的區別在於,同壹方向同壹級別的中心數量不同。壹個中心是盤整趨勢,兩個或兩個以上處於同壹水平的中心稱為趨勢。
在趨勢的任何壹點,都必然面臨趨勢類型延續或轉折的可能。這句話怎麽理解?可以說,對於壹個必然的買點,必須滿足以下兩種情況之壹。壹個是向上的延續,壹個是自下而上的轉折。
中心有三種情況,延續,擴張,重生。在這三種情況中,有壹種是隨著趨勢的分類而重復的,那就是延續。要觀察趨勢延續和中樞延續是不是同壹個東西,不同在哪裏,從而了解它們要表達的是壹種什麽樣的結構。
對於中心下形成的買點,如果中心在上漲,不壹定是在中心下形成。中心下方的買點只能存在於下跌盤整的趨勢類型中。換句話說,壹個上升趨勢確定後,就不能再有第壹種買點,只能有第三種買點。
在盤整的情況下,中心的擴張重生不壹定能保證買點出現後就向上轉,因為它的擴張重生完全可以向下發展,而在中心延續的情況下,在中心形成後隨時可以被突破,不壹定有向上的轉折點,所以在盤整的情況下,買點不壹定出現在中心之下。所以買點只能出現在下跌確立後的中心下方,這是第壹種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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