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無證經營的行為主要包括:查處無證經營。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營業執照而未取得的無照經營活動;未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可以取得營業執照,但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無證從事經營活動的;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但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已辦理註銷登記或吊銷營業執照的無照經營,營業執照有效期滿後仍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超越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活動,從事應當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後方可開展的經營活動。雖然是自己在家生產,但都是自己做,沒有雇人。但如果是為了自己消費使用,就不算無證;但是我已經有了“給下家送貨”的經營行為,所以這種情況屬於無證經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