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建議:定期關註資產配置和凈值的變化。
“金融機構應當對資產管理產品實行凈值管理,凈值生成應當符合公允價值原則,及時反映基礎資產的收益和風險。
變化2。結構性存款或另類保本理財
投資建議:關註相關產品的過往表現。
由於資管新規明確指出資產管理業務為金融機構表外業務,金融機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在這種情況下,保本理財可能會逐漸退出市場。
變化3。預期收益型產品的期限可能會大幅延長。
投資建議:“非標”資產仍是理財產品的重要配置方向。
隨著“剛性兌付”機制的逐步打破,越來越多的理財產品在2018年達不到之前公布的預期收益率。另壹方面,資管新規明確提出,“為降低期限錯配風險,金融機構應當加強資產管理產品的長期管理,封閉式資產管理產品的最低期限不得低於90天。”隨著期限錯配風險管理監管力度的加大,預期收益類產品的期限也被認為會大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