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定義不同。
(1)資產管理業務的含義:資產管理業務是指證券、期貨、基金等金融投資公司作為資產管理人,按照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方式、條件、要求和限制,經營其客戶的資產,為客戶提供證券等金融產品的投資管理服務的行為。
(2)財富管理是指以客戶為中心,設計綜合理財計劃,通過為客戶提供現金、信貸、保險、投資組合等壹系列金融服務,管理客戶的資產、負債和流動性,以滿足客戶不同階段的理財需求,幫助客戶達到降低風險、增加財富的目的。財富管理的範圍包括:現金儲蓄和管理、債務管理、個人風險管理、保險計劃、投資組合管理、退休計劃和遺產安排。
第二,強調的對象不同。
(1)資管特別關註收益率競爭。例如,投資者在評估資產管理公司的業績時,不僅要競爭長期業績,還要競爭短期業績。比如基金經理的業績,不僅要考核三年、五年,還要考核半年、環比。這會給資產管理人帶來很大的壓力,負面的情緒效應會帶來短期的、非理性的投資組合配置,會給資本市場帶來不必要的。
(2)相比資產管理,財富管理顯然走得更遠。財富管理的主體和客體都是人。也正因為如此,財富管理強調根據每個人的風險收益特征進行資產配置。比如高風險特征的投資者,不妨多配置壹些高風險高收益的產品給他。風險承受能力低的投資者,不妨多配置壹些低風險的固定收益或保本產品。理財主要針對個人投資者,不追求不同產品之間不必要的競爭。比如壹個低風險投資者的預期年化收益率是7%。如果進行理財,年化收益率將達到10%,在高風險產品中並不是很高的收益率,甚至可以輕松實現。但對於上述低風險投資者來說,10%的收益率遠遠超過了他7%的預期收益率,也就是
財富管理強調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和資產管理。換句話說,它強調的是把合適的產品賣給合適的人這個簡單的原則,強調的是滿足客戶內心的金融需求。簡而言之,財富管理才是真正的更高形式的資產管理,充滿了人文主義和人本主義。
三。資產管理業務和財富管理業務的具體應用:
(壹)資產管理業務的運用:
壹是證券公司開展定向資產管理業務時,單個客戶資產凈值不得低於人民幣654.38+0萬元。證券公司可以在規定的最低限額的基礎上,提高客戶委托的凈資產的最低限額。
二是證券公司辦理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只能接受貨幣資金形式的資產。證券公司設立有限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單個客戶接受的資金金額不得低於人民幣5萬元;設立無限制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單個客戶接受的資金金額不得低於人民幣65,438+萬元。
第三,證券公司應當將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設定為等額份額。客戶按照其在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中的份額比例享受收益、承擔風險。除第五條另有規定外,按下列規定辦理。
四是參與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客戶不得轉讓其份額,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證券公司可以自由參與本公司設立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證券公司應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取得股東大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授權程序的批準。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存續期間,證券公司不得收回已投入的資金。證券公司以自由資金參與本公司設立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應當在集合資產管理合同中約定出資額及其承擔的責任。
(二)理財業務的具體應用:
第壹,賬戶管理服務。利用銀行便利的短期融資條件和先進的清算系統,為客戶提供存取款、投資、貸款、結算、智能轉賬等服務。這是財富管理服務中最基本最簡單的內容。對於銀行的理財客戶來說,這些服務基本都是免服務費的。賬戶管理服務基於信用卡。
其次是交易服務。這是銀行用來吸引客戶的主要理財業務,也是銀行理財業務的強項。包括人民幣理財業務和外匯理財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