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期貨投資者當日平倉盈利在結算完成前不得出金。
當日盈利雖然不能出金,但是可以開新倉,對投資者的資金使用效率沒有影響。
有交易或者持倉,只可以出可用資金的70~80%(看期貨公司規定),當天浮動盈利不可出,超過的也出不了。
有的期貨公司有留底資金,50元,100元不等,連同留底資金壹起出是需要向公司申請的,沒有申請出金也會顯示資金不足。
擴展資料:
《期貨管理條例》對期貨賬戶的規定:
第三條:從事期貨交易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等違法行為。
第四條:期貨交易應當在依照本條例第六條第壹款規定設立的期貨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期貨交易場所進行。
第八條:期貨交易所會員應當是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登記註冊的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
期貨交易所可以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會員由結算會員和非結算會員組成。
第十二條:當期貨市場出現異常情況時,期貨交易所可以按照其章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決定采取下列緊急措施,並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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