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板上市要求三年盈利,累計金額超過3000萬元;
2.營業收入。主板上市,三年共需要3億多元;
3.經營現金流入。主板上市要求三年經營性現金流凈額5000萬元以上;
4.凈資產和總股本。主板上市要求發行前總股本不低於3000萬元。
發行人股東大會應對本次股票發行作出決議,決議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2.發行目標;
3.分配方法;
4.價格範圍或定價方法;
5.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
6.發行前累計利潤分配方案;
7、決議的有效性;
8.授權董事會處理本次發行的具體事宜;
9.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綜上所述,主板上市,又稱首板上市,是指風險企業在全國主板市場發行上市。主板市場是指傳統的證券市場,是壹個國家或地區證券發行、上市和交易的主要場所。
法律依據:
《首次公開發行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第十壹條
發行人申請股票首次公開發行,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並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最近兩年累計凈利潤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或者最近壹年盈利,且最近壹年營業收入不低於5000萬元。凈利潤按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較低者計算;
(三)最近壹期期末凈資產不低於2000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4)發行後總股本不低於3000萬元。
中國證監會根據《關於開展創新型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幹意見》認定的試點企業(以下簡稱試點企業),可以不受前款第(二)項、第(三)項不存在未補償損失的規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