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A的主要業務職能包括:
1)直接接收個人客戶的委托,站在客戶的利益上,代替客戶作出交易決定。
2)為客戶提供分析報告、建議或者軟件平臺等服務,通過這些服務收取績效提成及管理費。CTA在期貨市場上很像股票市場中的***同基金。但是CTA不能公開發行基金份額,而且必須嚴格地向投資者揭示風險,並要將管理賬戶的業績定期上報監管機構供檢查並公布。
從美國市場的經驗看,CTA與期貨市場上的個人投資者相比具有三大優勢:
1.CTA都具有明確的長期壹致的投資策略,以及資金管理和風險控制體系。
2.CTA會持續不斷地監控市場,分析市場的價格變化所帶來的風險與機會,從而在相對恰當的時機投資或減少風險頭寸。
3.CTA有著嚴格的交易紀律,可以避免投資者心理波動對交易策略效果的影響。因此自1980年以來,巴克萊集團統計的CTA管理資金增長了20倍以上。
CTA的發展不僅為個人投資者減少期貨投資風險提供了途徑,而且也成為銀行、對沖基金、***同基金及養老保險等機構投資者分散風險、擴展投資組合有效邊界的工具。相應的,對於美國金融期貨市場來說,隨著市場結構多元化,部分個人投資者將期貨投資委托CTA等專業機構操作,使市場不成熟所造成的交易風險也被大大降低。
在國內金融期貨市場上,想在短期內提高個人投資者的期貨投資專業水平難以達到。相對來說,引入CTA機構,為個人投資者提供期貨交易建議或直接管理個人投資者的期貨投資賬戶也許更為容易些。另外,CTA機構的引入可以進壹步豐富國內的期貨市場機構,解決機構投資者缺乏的問題。
CTA,相當於普通基金的基金經理,所不同的是,CTA的交易對象是期貨合約及期權,而普通基金經理的交易對象是傳統投資工具,如股票和債券等。
與傳統***同基金、對沖基金有所不同的是,CTA基金不是傳統意義上的集合理財產品。歐美較為流行的CTA模式是每個CTA基金只設壹個基金經理,基金經理同時管理多個商品交易顧問,每個顧問可管理壹個或多個期貨賬戶,從而形成壹個“傘”狀的基金管理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