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 總 則
第壹條 為了規範中國期貨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行業信息數據庫系統(以下簡稱數據庫系統)的使用和管理,根據《期貨公司管理辦法》和《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訂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經營期貨業務的機構(以下簡稱機構)是指:
(壹)期貨公司;
(二)期貨交易所的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
(三)期貨投資咨詢機構;
(四)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的機構;
(五)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機構。
第三條 協會負責數據庫系統的設計開發和日常運行的管理及維護。
第四條 數據庫系統信息的填報、采集、保存和使用,應當遵循公正、客觀、規範的原則。
第二章 數據庫類別和內容
第五條 數據庫系統由考試成績數據庫、經營期貨業務的機構數據庫(以下簡稱機構數據庫)和期貨從業人員數據庫(以下簡稱從業人員數據庫)三個子庫構成。
第六條 考試成績數據庫是采集和保存參加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個人信息、考試科目和考試成績的數據庫。
第七條 機構數據庫是采集和保存經營期貨業務的機構信息的數據庫。機構數據庫采集的信息主要包括機構基本信息、經營信息、財務信息、誠信信息等內容。
第八條 從業人員數據庫是采集和保存具有期貨從業資格人員的個人信息的數據庫。從業人員數據庫采集的信息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從業資格號、獲取資格時間,培訓信息、工作履歷、誠信信息等內容。
第三章 信息報送和整理
第九條 機構和個人應當按照協會的數據庫標準和有關要求,準確、完整、及時地向數據庫報送信息。
第十條 機構和個人填報的所有歷史信息均由數據庫系統統壹自動存檔並長期保存。
第十壹條 機構和個人應當對其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負責。協會有權對所填報信息進行核查,並督促有關機構對虛假、不準確、遺漏或已過期的信息進行修改、補充等更新操作。
第十二條 機構和個人發現其所報送的信息不準確時,應當及時更正並報告協會。
第十三條 協會認為機構和個人報送的信息不準確時,可以要求機構和個人進行復核。機構和個人應當在收到復核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第十四條 機構出現下列情形之壹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在數據庫中更新信息,並向協會提交書面材料:
(壹)變更法定代表人;
(二)變更名稱;
(二)變更註冊資本;
(三)重大股東或者股權結構變更;
(四)變更住所或者營業場所;
(五)變更或者終止分支機構;
(六)變更聯系方式;
(七)協會認為需要報告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期貨從業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壹的,其所在機構應在10個工作日內在數據庫中更新信息,並向協會提交書面材料:
(壹)機構聘用期貨從業人員;
(二)期貨從業人員發生辭職、退休、被解聘、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等情形的;
(三)期貨從業人員的信息發生變化;
(四)協會認為需要報告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期貨從業人員或機構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期貨交易所或各級期貨自律組織的自律處分的,受到期貨監管部門、工商、稅務等部門的行政處罰的,受到司法機關的刑事處罰的,機構應當在處分決定或處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數據庫中進行相關信息填報。同時,由所在機構向協會出具經該機構負責人簽字和加蓋公章的書面報告,並附上處罰機關出具的處罰證明材料復印件。
第四章 信息公示及查詢
第十七條 協會通過網站公布通過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人員名單。
第十八條 協會通過網站對期貨從業人員的信息進行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基本信息、從業資格號、高級管理人員資格、誠信信息以及協會認為應當公示的其他信息。
第十九條 協會通過網站對機構的信息進行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基本信息、主要經營信息以及協會認為應當公示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條 機構公示內容、期貨從業人員公示內容由期貨從業人員所在機構提供。該機構應當對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並保證及時更新。對不真實、不準確或未及時更新的信息公示所造成的後果,由負責提供和更新數據的機構承擔。
第二十壹條 期貨從業人員被註銷從業資格的,其從業信息至少保持公示5年。
第二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示信息有異議的,均可向協會進行反映。協會應予以核實,並對不真實、不完整或不準確的信息按規定予以修改或更新。
第二十三條 參加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人員可以通過考試成績數據庫查詢考試成績。
第二十四條 社會公眾可以通過機構數據庫和從業人員數據庫查詢機構和個人的公開信息。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以及其他相關機構可以按照規定查詢、使用數據庫系統的非公開信息,必要時,應監管部門的要求由協會數據庫向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提供期貨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從業人員數據庫和機構數據庫中涉及到誠信評價的相關數據定期從監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的相關數據庫中導入。
第五章數據庫管理及安全維護
第二十五條 機構應指定專門管理員代表機構使用從業人員數據庫和機構數據庫。機構專門管理員履行以下職責:
(壹)對本機構的賬號和密碼進行管理;
(二)負責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息的填報和更新工作,嚴格按照協會的要求及時、準確地將審核確認並報本機構負責人核準後的信息填報到數據庫。
第二十六條 機構可以擁有兩個賬號和相應密碼,其中填報賬號擁有填報、更新和瀏覽本機構信息的權限,瀏覽賬號具有瀏覽本機構信息的權限。
第二十七條 機構獲得本機構數據庫賬號和密碼後,即可依相應權限進行信息的填報、修改、查詢和從業資格的申請。
第二十八條 為保障本數據庫的安全運行,機構和使用人員應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規定:
(壹)嚴格按照預先設定的操作權限操作,嚴禁越權操作,操作員應對自己賬號下的所有操作負責;
(二)在聯網操作過程中,如發現輸入的信息有誤,應按照系統提供的功能進行修改。
第二十九條 為保障本數據庫的安全運行,機構和使用人員必須遵守下列保密管理規定:
(壹)采取嚴密的安全措施,禁止無關人員使用與數據庫有關的計算機系統;
(二)首次使用數據庫時,必須更改本機構賬號的密碼;
(三)管理員不得泄露自己保管的賬號和密碼;
(四)管理員的密碼按權限級別嚴格控制,應定期或不定期更換密碼。
第三十條 協會工作人員應當對數據庫中的非公開信息履行保密義務。
第六章 紀律懲戒
第三十壹條 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違反本規則的規定查詢或使用協會數據庫。
第三十二條 協會會員機構違反本規則規定的,協會要求其按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協會視情節輕重采取下列紀律懲戒措施,同時記入其誠信檔案:
(壹)訓誡;
(二)公開譴責;
(三)暫停會員資格;
(四)撤銷會員資格。
第三十三條 非協會會員機構違反本規則規定的,協會要求其按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協會視情節輕重采取下列措施,同時記入其誠信檔案:
(壹)訓誡;
(二)公開譴責;
(三)暫停受理其從業人員資格申請。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規則已經中國證監會核準,自頒布之日起實施。2002年12 月17 日頒布的《中國期貨業協會團體會員、從業人員信息管理數據庫管理暫行規定》和《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網上公示實施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