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期貨行情 - 中國對操縱證券市場罪立案標準規定有哪些

中國對操縱證券市場罪立案標準規定有哪些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如有下列狀況之壹,應立案追訴:(1)單獨或合謀,持有或實際控制證券的流通股數達到該證券的實際流通股總量的30%以上,並且該證券連續20個交易日內聯合或連續買賣股數累計達到該證券合同期總成交量的30%以上(2)單獨或合謀,持有或實際控制期貨合同的數量超過期貨交易所業務規則的持倉量的50%以上,並且在該期貨合同連續20個交易日內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期貨合同數量的20%以上的合同,或者自己的合同期貨合同期總量達到20%以上的合同期貨或者合同期總成交易量的20%以上(合同期貨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以上的20%以上的合同期間,或者自己的合同期貨總成交易量達到合同的合同的20%以上的20%以上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制的合同期限制的20%以上的合同期間,或者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合同的20%以上當日連續申報買入或者賣出同壹證券,期貨合約並在成交前撤回申報,撤回申報量占當日該種證券總申報量或者該種期貨合約總申報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六)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或者其他關聯人單獨或者合謀,利用信息優勢,操縱該公司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的;(七)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專業中介機構或者從業人員,違背有關從業禁止的規定,買賣或者持有相關證券,通過對證券或者其發行人,上市公司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在該證券的交易中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八)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三十九條

  • 上一篇:職業資格證書專業種類?
  • 下一篇:中國期貨市場監測中心承擔以下()服務職能。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