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2010年2月20日宣布,證監會已正式批復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和業務規則,至此股指期貨市場的主要制度已全部發布。2010年2月22日9時起,正式接受投資者開戶申請。公布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自2010年4月16日起正式上市交易。
股指期貨開戶條件
壹、保證金賬戶可用余額不低於50萬元;
二、具備股指期貨基礎知識,通過相關測試(評分不低於80分);
三、具有至少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的股指仿真交易記錄,或者是最近三年內具有10筆以上商品期貨交易成交記錄(兩者是或者關系,滿足其壹即可);
四、綜合評估表評分不低於70分;
五、中期協無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股指期貨交易的情形。
按照相關規定,有下列情況之壹的,不得成為期貨經紀公司客戶: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期貨交易所、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和期貨業協會的工作人員;證券、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未能提供開戶證明文件的單位;中國證監會規定不得從事期貨交易的其他單位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