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子,我買了壹個看漲期權,現在為了得到這個權利,買股票的權利,我花了兩美元假設這個價格。現在約定的行權價格是16元,但我還有兩元的購買成本。加在壹起就是18元的成本。當它的股價漲到17元時,我的行權價會更高嗎?在這種情況下,它是壹個中間價格。運動不運動是妳的選擇。
壹般來說,只要高於這個價格,妳就會行權,但這個時候妳沒有盈利,妳只是減少了虧損。比如約定的行權價格是16元,我的期權花了兩元。如果我不能運動,我的兩塊錢就浪費了,我就直接減掉兩塊錢。如果他現在是17元,我理論上賺了壹塊錢,但是我在期權上花了兩塊錢,所以我虧了壹塊錢,相當於16元到18元的區間。我的行權只是減少了虧損,並沒有實現盈利。
當價格超過期權的執行價格加上期權本身的購買成本時,就實現了真正的利潤。比如達到18元以上,現在是20元。當我行使這壹權利時,我以16元買入,加上這壹期權的買入價18元,我仍然凈賺了兩元,此時對我有利。但是誰也不能保證這個選項會有好的效果。畢竟是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