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成為國家中心城市必須具備的“五個特點”和“五個功能”
壹個國家中心城市必須具備五個特征:壹是國家組織經濟活動和配置資源的中心;二是國家綜合交通和信息網絡樞紐;第三,國家科教文化創新中心;四是具有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第五,全國城鎮體系綜合實力最強的“塔尖城市”。
國家中心城市必須具備五大功能:綜合服務功能、產業集聚功能、物流樞紐功能、開放高地功能和人文凝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