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基金、債券、權證、期貨等。
債券包括金融債券、公司債券等。基金分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股票分為主板股票和三板股票。
證券投資是指投資者(法人或自然人)買賣股票、債券、基金債券等有價證券及其衍生產品,獲取差價、利息和資本收益的投資行為和過程,是間接投資的重要形式。
證券投資有以下特點:
1.證券投資具有高度的“市場力”;
2.證券投資是對預期會帶來收益的證券的風險投資;
3.投資和投機是證券投資活動中不可或缺的兩種行為;
4.二級市場的證券投資並不會增加社會總資本,而是會在持有人之間重新劃分。
5.證券投資有風險。
6.證券投資有利可圖。
組件:
證券投資主要由收益、風險、時間三個要素構成。
工具:
證券投資工具是指在投資活動中以書面形式證明所有權或債權債務關系的憑證,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法金融合同。
關系構成:
所謂證券投資關系,是指參與證券投資全過程的所有主體。
證券投資關系主要由發行人、中介機構和投資者三個方面構成。
功能:
1.證券投資為社會籌集資金提供了重要渠道;
2.證券投資有利於調節資金投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從而引導資源合理流動,實現資源優化配置;
3.證券投資有利於改善企業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知名度,促進企業行為合理化;
4.證券投資為中央銀行進行金融宏觀調控提供了重要手段,對國民經濟持續高效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5.證券投資可以促進國際經濟交流。
目標:
1.賺取收入-靈活使用剩余資金。
2、降低風險——證券投資的靈活性和多樣性。
3.補充資產流動性-第壹準備金和第二準備金。
對象:
1,標配——可以在市場上銷售;必須是債權債務憑證。
2.類型:政府債券(國債和國庫券)、公司債券和公司股票。
以更有利的市場條件發行股票、債券和其他證券,並從中收取代理發行費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