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價驅動的交易機制
在報價驅動交易制度中,根據報價做市商的數量,可以分為壟斷做市商機制和競爭做市商機制。做市商可以根據報價品種的特點和當時的市場情況申報多個報價,也可以采用單邊報價方式。對於壟斷做市商來說,最新報價會不斷被最新報價所替代,在某壹時刻交易賬簿中只有壹個有效報價。
競爭性報價驅動交易機制可分為兩種方式:壹種類似於指令驅動交易機制,方式為“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第二種是所謂的“按比例”模式,即在報價最優的幾個做市商之間分配交易數量,不按時間順序,分配比例可以按平均數分配,也可以按報價數據比例分類。對於壹級做市商的存在,壹級做市商的所有最優報價都會被封閉,剩下的會在其他做市商中平均分配。在競爭性做市商中,根據不同的市場特點和產品特點,交易所可以規定做市商之間是否可以相互交易。其中美國式做市商制度規定做市商之間不能交易,而歐式做市商則沒有類似的規定。
指令驅動的交易機制
隨著電子交易的完善,越來越多的證券市場傾向於采用指令驅動的交易系統,這種系統可分為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日內交易壹般采用連續競價方式,以“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方式進行;午休期間開市、休市或重開時壹般采用集合競價方式。對於壹些流動性較差的品種,盤中可多次采用集合競價方式,集合競價時間不等。
目前,歐洲成熟市場的集合競價壹般以公開方式進行,即集合競價時披露集合競價的參考成交價格和成交數量。就集合競價價格確定原則而言,目前各國市場的主要關註點主要在於是否達到最大成交,是否最小化未成交數量,實現最大市場確定原則。在細節上,不同的交易所在是否允許使用市場委托,是否加入參考價格條件以及如何在他們停留在集合競價期間設定參考價格方面存在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