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種)工作3年(含3年)以上。
2.第壹學歷具有博士學位或博士生畢業者,從事本職業(工種)工作2年以上
3.第壹學歷具有碩士學位或碩士生畢業證書者,從事從職業(工種)工作5年。
4.第壹學歷具有大學本科畢業者,從事本職業(工種)工作10年以上。
5.第壹學歷具有 大學專科畢業者,從事本職業(工種)工作 12 年以上。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可申報職業經理人(二級):
1.取得本職業(工種)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2.職業技術學院、並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2年。
3.第壹學歷具有碩士學位或碩士生畢業證書者,從事本職業(工種)工作2年。
4.第壹學歷具有大學本科畢業者,從事本職業(工種)工作5年以上。
5.第壹學歷具有大學專科畢業者,從事本職業(工種)工作 7 年以上。
三、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可申報經理人(三級):
1.大學本科畢業班學生,準備從事經營管理工作。
2.大學本科以上畢業,從事或準備從事經營管理工作。
3.大學專科畢業,從事經營管理 3 年以上。
4.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從事經營管理工作 5 年以上。
5.其他人員,從事經營管理工作滿 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