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博大最終目的是在市場賺大錢,“見利就走”不僅違背了“博大”的原則,而且也絲毫沒能減低妳所冒風險。
雖然對於每壹次來說,這壹次的風險隨這次結算也消失了,但妳馬上又鉆入另壹個風險之中。如果行情走反,以上回的贏利能彌補嗎?妳冒風險的次數在增多?可妳僅為小利在冒險,妳是在虎口裏斂芝麻。妳有入虎穴的勇氣 但壹次次只是在撿小便宜,不算英雄,只是愚人。
如果楊子榮舍生忘死打入匪巢只為吃壹頓百雞宴,他還是令人仰慕的大英雄嗎?
虎口裏按周密的計劃奪取物有所值珍寶之人才算智勇之士。
其實回過頭看,我們很多的交易者不是沒賺到錢,而是賺錢沒拿到 ,都是眼睛能看到,手卻做不到,這和我們趨利避禍的人性有關系,但我們處在盈利之中,我們只想落袋為安,當我們處在虧損裏,我們就願意放大風險去博弈,導致我們盈利單拿不住,虧損單卻扛到爆倉。
從大局上,我認為贏利目標應該定在保證金總額的100%--能撤出本金才算勝。
那麽,我們應該把每壹次的搏殺都當作決戰或隨時隨事態的發展可能變成決戰。目標是取得全局的勝利或為全局勝利奠定基礎。當然也包括失利的話減小損失,使其不影響全局,更不能壹次性的全軍覆沒。
當然,不能抱著期望固執地等待行情朝我們的目標發展,只是在贏利時不要總是草草收場,好像白撿到壹個錢包怕失主追回壹樣。 每次盈利都不是白揀的便宜,我們是付出了風險的代價的,是甘冒為虎所傷的危險。有了這種認識,更應該在已經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已有壹定的盈余)用我們的耐心和智慧去贏取最大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