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兩者之間有許多相似之處:
1,計價方式為m×n,其中m代表合同簽訂日至結算日的時間,n代表合同簽訂日至到期日的時間。
2.兩者都有五個時間點,分別是合同簽訂日、起始日、確認日、結算日、到期日,相關規定相同。
3.名義本金不兌換。
從形式上看,FRA與利率期貨具有相似的優勢,即規避了利率變動的風險,但兩者之間也存在差異,總結如下表。FRA利率期貨交易形式在場外市場交易,交易金額和交割日期不受限制,靈活簡單,交易所內交易和標準化合約交易的信用風險極小。交割前的現金流不發生,每個保證金賬戶都有凈現金流。可兌換貨幣交易所規定的所有貨幣均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