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壹本書裏的故事。壹名水手遠航歸來,帶回許多珍貴物品給壹位商人。這位商人非常高興,他把鯡魚送給了水手們。當時商人正在“炒”郁金香,桌上有壹朵白色的郁金香。當水手吃完魚的時候,商人突然發現郁金香不見了,於是大吃壹驚,四處張望。年輕的水手看到這裏,拍了拍腦袋說:“我說今天的洋蔥味道不壹樣。”原來商人的財寶變成了洋蔥,已經進了水手的肚子。要知道,那株郁金香當時價值3000荷蘭盾,相當於現在的2萬美元左右。壹個水手的貨物可能不值那麽多錢。結果,水手被送進了監獄,而商人則損失慘重。
郁金香供不應求的時候,中間商不斷出現。不好的是有著悠久商業傳統的荷蘭人非常信任對方。所以很多交易都演變成了合同銷售。合同從妳手裏轉到他手裏,價格不斷上漲。買家付出的不是錢,而是壹張紙(信用),賣家得到的也是壹張紙。花在哪裏了?沒人管,反正都是做空。更有甚者,壹些股票市場推出了期權。為了降低交易門檻,壹株郁金香被分割成幾部分,交易者可以買賣其中壹部分郁金香。期權壹出現,郁金香的價格就漲了好幾倍。
1636,這種投機熱達到了高潮。合同的買賣進入了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它變得類似於股票期貨的買賣。荷蘭各地也同時出現了郁金香市場。在壹些地方,交易只是在雞尾酒會上進行。參與者壹般有幾百人,大家壹邊喝酒壹邊喊價,很熱鬧。1637二月,誰也說不清原因。熱度驟減,鮮花價格暴跌。有的壹夜之間破產;有的簽了合同拒絕支付價款,東躲西藏。然後,經濟衰退來襲,無人能幸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