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非法證券期貨活動是壹種典型的涉眾型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幹擾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破壞社會和諧穩定。不法分子往往使用虛假身份和虛假信息,通過誇大宣傳、承諾收益等手段,以各種形式作掩護,引誘投資者上當受騙。不法分子騙取投資者錢財後,往往立即揮霍壹空,或者逃之夭夭,投資者損失難以追回。
需要註意的是,投資者參與非法證券期貨活動不受法律保護。根據1998年國務院發布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18條規定,“因參與非法金融業務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如果參與非法證券期貨活動,將面臨“責任自負,損失自擔”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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