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7年2月,中國證監會發布《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7,1年7月起施行。
《辦法》要求期貨公司根據投資者不同的財產收益、風險承受能力、投資經驗、投資需求以及產品或服務的不同風險等級,提供相匹配的金融產品或服務,向投資者提供有針對性的產品和差異化服務。這被稱為“適宜性評估”。
適當性評價的核心是“把合適的產品賣給合適的投資者”,本質上是為了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
適宜性評價的標準是什麽?
產品和服務根據投資風險分為五個等級:R1、R2、R3、R4和R5。
投資者分為專業投資者和普通投資者,其中普通投資者根據風險承受能力細分為C1、C2、C3、C4、C5。
不同期貨產品的風險水平也不同:
商品期貨(包括鐵礦石、棕櫚油、PTA等非原油特定品種)屬於R3級別。
金融期貨、原油期貨和期權屬於R4。
哪些情況需要進行適合性評估?
特別提醒:已完成適宜性評估的客戶,如果相關信息發生重大變化(如財產性收入、投資經歷、投資需求等),也要記得重新評估適宜性。).
適宜性評估在哪裏進行?
自然人客戶可通過期貨公司APP在線申請適合性評估。
法人客戶暫時只能線下進行適宜性評估。具體事宜請提前聯系開戶營業部。
適當性不符怎麽辦?
如果投資者想要購買的產品或服務的風險水平高於其風險承受能力,我們的建議是暫緩投資。
但如果投資者仍主動要求購買風險等級高於其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或接受相關服務(如C3普通投資者欲越級原油期貨交易權限),則需要簽署《普通投資者購買風險承受能力高於其自身的產品或服務的風險提示》,方可為投資者提供相關服務。
特別註意:風險承受能力最低的投資者只能購買或接受風險等級為R1的產品或服務。(即使其簽署了越級購買風險警示函,也無法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