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標項目明細評分的評分原則。
壹、基本情況小於等於15分,以下兩項相加計算得分。
18-22(含)1分
年齡22-60(含)10分
60-70(不含)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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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以上學歷5分
學士學位4分
大學3分
大專或以下學歷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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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關投資經歷小於或等於20分,最高分計入計算。
1,三年內商品期貨交易記錄。12點
2.三年內無交易記錄;0分。
商品期貨交易經驗≤20分-。
1,有倉透記錄的扣3分。
2.無持倉穿透記錄且追加保證金記錄大於10次的扣5分。
3.無持倉穿透記錄且追加保證金記錄少於10次的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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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年內證券交易記錄10點。
證券交易經歷≤10;2.三年內無證券交易記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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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財務狀況小於或等於50分,最高分計入計算。
30萬元以下1分
30-40萬10積分
40-50萬20分
50萬-75萬金融資產30分
75-1萬40分
100萬元以上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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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年收入在1.2萬(含)以下,分數1。
1.2萬-1.6萬(含)10分
1.6萬-0.2萬(含)20分
20萬-25萬(含)30分
25萬-30萬(含)40分
30萬以上,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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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用狀況≤15。
有誠信證明,無不良誠信記錄。15分。
個人誠信記錄普遍不好。信用記錄壹般不良壹次,扣0.5分。
不得為有嚴重信用記錄的投資者開立股指期貨交易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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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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