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不能從事以下行業:
1、首先,是司法系統的相關職業,包括法官、檢察官、陪審員、人民書記員、監督員、警察、律師、公證員、司鑒定員等職位。
2、其次是公務員,有過犯罪前科,有案底的人,相關的法律有明確規定,不能從事公務員相關職業。
3、事業單位,譬如說醫生、教師等職業,即使是態度非常認真,對於教師、醫生之類的事業單位是不能夠招聘有前科的人員,需要對學生和人民負責。
4、國企單位,壹般的私營企業是不受限制的,可以從事,但是對於國企單位還是有所限制。
5、保險、證券類職業,包括期貨從業人員、證券公司風險處置工作人員、保險精算師、保險營銷員、證券從業人員、拍賣師、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人員。
6、以及其他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