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支付範圍:
1.壹般範圍:增值稅征稅範圍包括銷售(含進口)貨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2.特殊項目:商品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
3.商品期貨交增值稅,在實物交割環節交稅;
4.銀行出售金銀的業務;
5.典當業務賣死貨;
6.代銷業務,銷售客戶委托的商品;
7.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生產、經銷集郵品和銷售集郵品。
增值稅處理流程如下:
1.壹是辦理稅務登記證,領取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2.根據增值稅納稅人的身份,選擇合適的增值稅繳納方式(壹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
3.開通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進行培訓,學習電子發票的開具、申領、領取和存儲;
4.每月按時申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繳納應納稅款;
5.定期管理增值稅發票,包括開具、驗收、報銷和歸檔;
6.對於跨境電商、進口貿易等特殊業務,需要單獨辦理增值稅相關手續;
7、定期接受稅務機關的檢查和審計,確保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8.如有需要,可申請增值稅減免等優惠政策。
綜上所述,增值稅會對企業的利潤產生影響,但具體影響程度取決於企業的經營策略和市場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除本條例第十壹條規定的情形外,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的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扣除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當期進項稅
當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時,不足部分可結轉下期進壹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