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在這裏講到了兩個方面的要點:
第壹,要制定嚴格的法令。
第二,要切實執行起嚴格的法令。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所以制定法令是重要的,而法令制定出來卻不執行的話,就變成了壹堆廢紙,這樣無論對國家還是對個人都不利。
在作戰中,將帥無疑處於核心領導地位,而他的作用,又是通過發號施令的方式表現出來:“旗動俱起,聞鼓則進,聞金則止,隨其指揮,五陣乃理。”所以,對軍令不折不扣地執行,歷來就是軍人的自我意識,即所謂“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因為“軍令如山倒”,不可抗拒。
壹個國家,壹個單位,要想有所作為,首長的命令就必須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就必須得到貫徹落實。《領導工作研究》1998年第l期魏運亨撰文《政令:不許討價還價執行》,言辭鑿鑿,擲地有聲:
政令暢通是治理壹個國家的基本條件,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我們黨和國家從創建伊始就強調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強調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至於“令行禁止”的話語、文字更是重復了千遍萬遍,目的也是保證政令暢通。
但是,令人憂慮的是,當前在我國的政治生活和經濟生活中,所謂“壹級蒙壹級”、“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現象日益凸顯,性質越來越惡劣,危害越來越嚴重。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政令(本文中泛指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令、法規等)不暢已成為國之大患。
不用刻意尋找,“政令梗阻”的例證,隨手即可拈出例子:
汽車工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國務院頒布的政策非常明確地指出,經濟型轎車是汽車工業發展的重點,尤其是小排量微型轎車,要適合當前購買力低的市場需要。然而,這壹正確的國家產業政策卻在壹些地方遇到“紅燈”。某些大城市竟然自定“土政策”,將矛頭直接指向非本地生產的轎車。壹些地方政府還越俎代庖,以行政手段幹預經營者對營運車輛的選擇,今天不許用“夏利”,明天只準用“桑塔納”,攪得汽車生產和銷售廠家心氣浮躁。國務院領導對這種搞市場分割、地方保護的行為進行了嚴厲批評,尖銳地指出:“各地自訂政策,這叫無知、無法、無天(中央)。”
其實,這類無法五天的事情何止壹樁。
糧食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特殊商品,在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中,國家收購秩序和糧食價格是有嚴格政策的。然而,偏偏就有人敢於無視政令。最新披露的壹則消息稱,截止1996年5月末,吉林省9個地區206個糧食收購企業擠占挪用農副產品收購資金貸款48.6億元,占其全部收購資金貸款余額的45.2%。國家的這些專項貸款都用來幹什麽了?有的用於購買豪華轎車,有的用於其他經營,也有的流進了個人腰包。
金融是壹個國家的血脈。為了維護其秩序,國家制定了專門的法律,頒布了決定,並且三令五申,在壹些地方或部門卻成了“耳邊風”。遼寧省經協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以高於國家規定的同期國債和銀行存款利率,同沈陽市皇姑區長江城市建設信用社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存款,總額高達9.2億元。
土地是人類賴以生存的根基,國家對土地保護予以高度重視,制定了《土地法》。但是,這幾年《土地法》的貫徹卻不斷受到挑戰。盡管國務院曾嚴令不得擅自下放土地審批權,但壹些地方我行我素,化整為零,非法轉讓,未批先占,亂占濫用的情況比比皆是。
此外,這些年來在壓縮基本建設、調整產業布局、實行財稅改革、打擊假冒偽劣產品、查禁走私等各領域各部門各項工作上,凡是涉及到切身利益,無不壹次次爆發下級對上級、地方對中央公開或暗裏的討價還價。
政令不暢,有它深刻、復雜、多樣的政治、經濟因素。總體而論,它是社會在轉軌變型期各種利益重組、各種矛盾碰撞的體現。概而言之,主要原因有三:
壹是現行制度導致中央和地方出現了某種“對策博奕關系”。有專家指出,改革以來,地方政府和壹些部門的獨立性和自主權急劇擴大,已經成為具有獨立經濟社會利益和獨立發展目標的利益主體。與之俱來的是,中央與地方、上級部門與下級部門的關系發生了重大轉變,即由過去以行政組織為主要基礎的行政服從關系,轉向以相對經濟實體為基礎的對策博奕關系。壹些地方或部門,為了自身和利益的最大化,必然要與中央或上級主管部門討價還價。在執行政令上就要打折扣,從中梗阻,甚至陽奉陰違。在政令實施過程中。地方主義、小團體和個人利益,始終是最大的絆腳石。“巴掌小擋住了雙眼”,為了壹己私利,壹些人什麽事情都能幹或都敢幹出來。另外,壹些地方或部門的領導素質低下,歪嘴和尚難念真經,也使政令難以順暢。以減輕農民負擔為例,法律政令汗牛充棟,中央領導耳提面命,但欺榨農民的事情仍屢見不鮮。
二是少數地方和部門的領導講政治、顧大局的意識日益淡漠。在壹些人眼裏看來,嚴格執行黨紀政令“是戰爭年代的事情”,“是計劃經濟體制的產物”。現在“誰老實誰吃虧”。拿走私來說,這是壹種嚴重的犯罪行為,黨中央、國務院多次部署過打擊走私的鬥爭。但是,就是有那麽壹些地方和部門的領導敢冒天下之大不韙,鋌而走險。
三是施行的政令有相互矛盾或與現實脫節的情況,使下邊無所適從或難以執行。近十幾年來,我國先後制定了壹系列法律、法規,頒布和出臺了許多政令和政策,為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奠定了法制基礎。但是,由於壹些法律、政令不夠縝密。下邊執行起來也很困難。
《易經》告誡曰:“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在我們國家統壹、人民團結、政局穩定的今天,關註政令不暢這股潛流,這個不諧之音,無論如何不能說是杞人憂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