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商通過這種不斷的買賣來維持市場的流動性,滿足公眾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做市商通過買賣報價的適當差額來補償其所提供服務的成本費用,並實現壹定的利潤。做市商制度又稱為報價驅動交易制度。
簡單地說,做市商充當中間人,交易者與其直接進行股票買賣交易,他從中賺取差價。我國從2014年開始實施有序放開做市制度以來,僅有少數券商獲得了做市業務資格。
與集合競價制度相比,做市商制度有利於保持市場的流動性,有利於維護市場穩定,有利於保持市場的透明性。當前管理層為加快中國證券市場的改革步伐,所以才作出了積極推進做市商制度的改革舉措。
做市商制度發展至今已經歷30多年的歷史,對很多國家的金融市場發展,尤其是證券和期貨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具體分析,做市商制度具有以下優缺點:
壹、提高股票的流動性,增強市場對投資者和證券公司的吸引力。
當壹個證券市場的規模較小時,比如A股的創業板市場,那麽這個市場的風險會比較高,投資者會證券公司參與的積極性就會受到較大影響,特別是在市場低迷時,廣大投資者更容易失去信心。
但在有了做市商的情況下,由於他們具有較大的經濟實力,他們可以成為市場所需資金的主要提供者,特別是在市場信心普遍不足的情況下,他們就可以隨時應付任何買賣,活躍市場。買賣雙方不必等到對方出現,只要做市商出面承擔另壹方的責任,交易就可以進行。因此,做市商保證了市場不間斷的交易活動,即使在市場處於低谷時也同樣如此。
二、有效穩定市場,抑制股價操縱,促進市場平衡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