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金屬買賣存在著巨大的交易風險,出於對客戶資金安全性的考慮,銀行暫停了貴金屬買賣交易。這個對部分人來說是好事;可是減小風險的同時,當然也限制了可能的收益,對於另壹部分人來說就是壞事。
2011年國務院發布38號文《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38號文指出,除依法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期貨監管機構批準設立從事期貨交易的交易場所外,任何單位壹律不得以集中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
從事保險、信貸、黃金等金融產品交易的交易場所,必須經國務院相關金融管理部門批準設立。
目前國內貴金屬投資以可以使用交易平臺的現貨白銀和部分實物黃金為主,其中不乏許多非法的平臺,如許多以美元報價的倫敦金、倫敦銀等地下盤,多年來也出現過許多詐騙的案例,需要投資者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