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不得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3)不得用貸款從事股權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不得利用貸款從事證券期貨投機業務;
(五)除依法取得房地產經營資格的借款人外,不得貸款經營房地產業務,依法取得房地產經營資格的借款人不得貸款從事房地產投機活動;
6.不得將貸款用於借貸以獲取非法收入;
⑦不得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使用外幣貸款;
(8)不得以欺詐手段騙取貸款。
(3)貸款人
貸款人是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
貸款人的權利:
(1)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與貸款有關的資料;
(2)有權根據借款人的條件決定是否貸款、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按照貸款條件和貸款程序自主審查和決定貸款,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強行發放貸款或提供擔保,但國務院批準的特定貸款除外;
(3)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
(4)有權根據本合同向借款人賬戶收取貸款本息;
(5)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的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⑥當貸款將遭受或已經遭受損失時,可根據合同規定采取措施保護貸款免受損失。
貸款人的義務:
(壹)公布經營貸款的種類、期限和利率,向借款人提供咨詢;
(2)公貸審查的信貸內容和發放貸款的條件;
(三)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進行審議,及時回復是否放款,其中短期貸款回復時間不超過壹個月,中長期貸款回復時間不超過六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4)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予以保密,依法查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