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汽車通行證基本信息:1。公司證明(介紹信);2.車輛營運證和行駛證(復印件,用於確認車輛認證信息);3 .車輛登記證書(復印件,用於確認車輛技術參數);4.駕駛證、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方式;5.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方式。'
辦理汽車通行證特別說明:1。申請上牌的車輛必須合法,沒有未按期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2 .涉及疫情防控、醫療救援、防疫物資和應急保障物資的車輛,經檢驗檢測後優先放行;3.運輸蔬菜、水果、肉禽蛋的車輛,為保證企業生產和居民生活必需品,需要持有運輸物資單位、市場監管部門、鎮、社區的證明之壹,方可通行。如需多次進出運輸,企業相關負責人憑運輸車輛證明、貨物收發單位證明或鄉鎮(社區)部門證明,到縣交通局辦理車輛通行證和通行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路行駛。未經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