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別異常交易行為的標準:
1.自我交易行為:客戶壹天交易5次以上(含本數,下同)。
2.頻繁取消訂單:客戶單日取消壹個合約500單以上,但由於套利訂單來源於系統而自動取消的訂單不計算在內。客戶單日取消多份合同訂單超過500筆的,視為壹次。
3.大額提款:客戶單日每筆合約提款超過500單,提款筆數超過10。客戶單日多筆合約撤單超過500單且撤單筆數超過10的,視為壹次。
4.關聯賬戶合並持倉超限行為:壹組客戶在股權結構、交易執行人、交易壹致性等方面存在明顯關聯關系,交易所可以認定為關聯賬戶。關聯賬戶頭寸的合並計算。綜合持倉達到交易所客戶持倉限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