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申請董事長和監事會主席的任職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壹)具有從事期貨業務3年以上經驗,或者其他金融業務4年以上經驗,或者法律、會計業務5年以上經驗;(二)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取得學士以上學位;(三)通過中國證監會認可的資質測試。第十六條規定,具有從事期貨業務10年以上經驗或者曾擔任金融機構部門負責人以上職務8年以上的人員,申請期貨公司董事長、監事會主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學歷可以放寬至大學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