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根據美國的安排,中俄的石油公司是美國的打工仔。
當時的中石油公司在新聞上提到過,中俄公司開采的石油,必須當場以開采協議價賣給美國石油公司,這個協議價是招標的時候確定的,基本原則是開采成本+合理勞務外包合同利潤,中石油披露的價格大約在5-8美元每桶,不同油井開采成本不同,核定的合同價格也不同。如果中國國內需要進口這批石油,需要從美國石油公司買,價格按當天國際原油期貨市場價結算,當時的價格大約在20-35美元每桶之間波動。由於中國迅速上升成為最大石油進口國,當然喜歡全額進口自己開采出來的石油,所以中石油在伊拉克開采的石油直接裝船運回中國,然後跟美國石油公司結算差價。最後的實質是,中石油每開采壹桶石油,給美國交15-27美元的差價,即“權利稅”。這就是美國的戰爭紅利。
為什麽允許中俄公司參與競標呢?這是美國作為中俄在安理會上不反對美國出兵的回報。所以不要覺得不公平。如果中俄不是因為有安理會投票權,即使有再強大的石油開采能力,這個打工仔地位都不會有。
除了這個收益,美國還得到了保證美元石油結算從而保證了美國美元地位的金融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