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北京物資學院
簡稱:BWU
二、學校所屬:北京
三、學校性質:公辦高校,學校代碼:10037。
4.培養目標:立足以德育人,培養具有社會責任感、國際視野和創新精神,知識、能力、素質協調發展,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復合型應用型人才。
五、學校層次:研究生、本科生。
不及物動詞聯系信息:
郵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區府河街321號。
郵政編碼:101149。
招生電話:010-89534409/89534469
紀檢監察電話:010-89534611。
學校網站:
招生專網:
電子郵件:zhaosheng@bwu.edu.cn
招生微信微信官方賬號:bwu_zs
7.錄取制度:學校招生實行教育部規定的“校招監”錄取制度,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的統壹組織下進行。
8.錄取批次:以當地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的批次為準。
九、錄取原則:
1.學校按照當年教育部關於招生的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投檔比例,投檔比例壹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005%。
3.學校招生不限男女比例,對應屆和往屆學生壹視同仁。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於進壹步規範招生就業體檢工作,維護HBsAg攜帶者招生就業權益的通知》執行。
4.采取網上錄取方式,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按照誌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對於考生入檔的專業安排,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專業誌願者沒有等級之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有關規定給予加分投檔,加分在錄取專業時予以認可。
如果以相同分數入檔,但選擇了專業或掉檔,則按以下順序選擇:專業誌願、單科成績(文科考生依次對比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理科考生依次對比數學、語文、外語、理科;商務英語專業依次對比英語、語文、數學、文科/理科。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必須達到當年相關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在錄取專業時參考同排名高中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如果以相同分數入檔,但選擇了專業或退出檔案,則按以下順序選擇:專業誌願、單科成績(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商務英語專業依次比較英語、語文、數學。
6.商務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語言考生。報考商務英語專業的考生,如果省招辦組織英語口語考試,必須參加英語口語考試並通過。
7.“雙培計劃”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北京教育考試院的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8.江蘇省按照省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有關文件精神執行。學校對江蘇考生選擇考試科目的要求:考生在歷史和物理中選擇壹科,另壹科不做要求;考生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等級要求:選考科目達到B及以上,必考科目合格;入檔後的排序規則采用“先分數後排名”的方法。
X.費用:所有學生應按學年支付學費和住宿費。學校嚴格執行北京市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經濟、管理、法律類本科專業,生均學費每學年4200元;具有工學學士學位的專業,生均學費每學年4600元;文學學士學位的學費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每生每學年住宿費分為750元、1.200元、1.300元、1.500元四個檔次。住宿標準視當年具體情況而定。
XI。學生資助政策:學校提供新生獎學金,高考成績優異者可按學校現行政策獲得新生獎學金。學校實行獎學金制度,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學生都可以獲得獎學金。對於貧困學生,學校幫助其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校還組織學生開展勤工儉學活動等助學措施,確保勤工儉學學生完成學業。
十二、學校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入學後必須改學英語。
十三、學校按照教育部要求預留不超過1%的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線上生源的不平衡。
十四、新生報到後,學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本章程如與國家有關招生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為準,由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