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標準法》的定義,標準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國家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是推薦性標準。
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國家鼓勵采用推薦性標準。推薦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的技術要求不得低於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國家鼓勵社會團體、企業制定高於推薦性標準相關技術要求的團體標準、企業標準。
國家標準
國家標準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編制計劃,組織草擬,統壹審批、編號、發布。國家標準分為強制性國家標準和推薦性國家標準。
強制性國家標準代號:GB
推薦性國家標準代號:GB/T
菜籽油:推薦性國家標準GB/T1536-2021
2021年10月11日,市場監督總局、國家標準委發布第12號國家標準公告,其中包括新版菜籽油國家標準GB/T1536-2021,自2022年5月1日開始實施。被代替的原標準GB/T1536-2004,其曾於2004年8月13日發布、2005年2月1日實施。最早的菜籽油國家標準是GB1536-1986,是強制性國家標準,1979年4月24日發布,1987年4月1日實施,2005年2月1日廢止。
新國標重要的變化涉及如下幾項:
1)適用範圍
明確新標不適用於高油酸菜籽油(油酸含量最高或達85%),新標適用於壹般菜籽油,即油酸含量為40%左右。
2)菜籽油分類術語
原標準將菜籽油分為菜籽原油、壓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三類。
新標準將分類標準規定為兩個維度。按加工程度不同分為菜籽原油和成品菜籽油兩類。按照油菜籽中油的芥酸含量分為普通菜籽油和低芥酸菜籽油。
3)成品菜籽油等級和質量標準
成品菜籽油包括壓榨菜籽油和浸出菜籽油,新標針對兩種菜籽油分別規定了不同的質量標準,從此前的四個等級調整為壓榨菜籽油兩個等級、浸出菜籽油三個等級,並且分別調整了酸價、煙點等指標。
壹般來說,精煉程度越高,煙點越高,也就是壹級油較二級油煙點高,精煉程度高,但精煉過程也難免流失部分營養成分。
新標按照適度加工理念,在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前提下,將壓榨壹級油和二級油的酸價分別由0.2mg/g、0.3mg/g調整為1.5mg/g、3.0mg/g;同時,取消了對壓榨菜籽油的煙點要求。
數據來源: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新標按將浸出壹級油、二級油、三級油的酸價分別由0.2mg/g、0.3mg/g、1.0mg/g調整為1.5mg/g、2.0mg/g、3.0mg/g,新標只對浸出壹級油的煙點進行了規定,由215℃調整為190℃,對浸出二級油和三級油不進行煙點規定,企業不需要過度精煉,油脂中保留了更多營養成分,有利於健康消費。
數據來源: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行業標準
行業標準是指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需要在全國某個行業範圍內統壹的技術要求。行業標準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編制計劃,組織草擬,統壹審批、編號、發布,並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行業標準在相應的國家標準實施後,自行廢止。
各個行業的行業標準代號都有所不同,農業行業標準代號為NY。
與菜籽油有關的行業標準包括目前仍在實施的NY/T416-2000低芥酸菜籽油、NY/T2002-2011菜籽油中芥酸的測定、NY/T2003-2011菜籽油氧化穩定性的測定加速氧化試驗,已經廢止的NY5118-2002無公害食品菜籽油。
地方標準
對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統壹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標準。制定地方標準的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地方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編制計劃,組織草擬,統壹審批、編號、發布,並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法律對地方標準的制定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地方標準在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實施後,自行廢止。
地方標準代號為“DB”加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行政區劃代碼,如DB61/T508.6-2011富硒雙低菜籽油,是陜西省的地方標準。
團體標準
社會團體可在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情況下,制定團體標準,快速響應創新和市場對標準的需求,填補現有標準空白。
團體標準代號壹般是“T”加社會團體代號、團體標準順序號和年代號。與菜籽油相關的目前仍在實施的團體標準如下表所示。
數據來源:公開資料整理,國投安信期貨整理
企業標準
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應當制定相應的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企業標準由企業組織制定(農業企業標準制定辦法另定),並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備案。
對已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鼓勵企業制定嚴於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要求的企業標準,在企業內部適用。
企業標準代號壹般為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