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投資者:申請權限開放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日均資產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至少5個交易日日終資產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不包括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2.機構投資者:對資產和交易經驗無要求;不符合合格投資者準入條件,屬於受限投資者的客戶,可以申請開通受限投資者權利。
關於建設北京證券交易所的思考:
1.堅持“壹個導向”。北京證券交易所堅定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市場定位,尊重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發展規律和成長階段,增強系統的包容性和準確性。
2.處理好“兩個關系”。壹是京交所、滬深交易所和區域性股權市場堅持錯位發展、互聯互通,發揮完善板上市的作用。二是北交所與新三板現有創新層、基礎層堅持統籌協調、系統聯動,維護市場結構平衡。
3.實現“三個目標”。壹是構建壹套契合創新型中小企業特點的基本制度安排,包括發行、上市、交易、退市、持續監管、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彌補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普惠金融的短板。第二,疏通北京證券交易所在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鏈接功能,形成壹條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的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成長路徑。三是培育壹批專業化創新型中小企業,形成創新創業熱情高漲、合格投資者積極參與、中介機構盡職盡責的良性市場生態。
4.證監會將指導全國股轉公司,加強與有關方面的協調,紮實細致做好北京證券交易所設立的制度規則制定發布和技術準備工作,推動完善配套政策,確保這項改革順利啟動和實施。